(一)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条件 年满18周岁、有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有固定住所;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还款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值50%的首期购房款;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书面申请; 在贷款行开立存款或玫瑰卡账户。 (三)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需要提供的要件(原件) 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户口簿; 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贷款最高额度为所购房屋价值或评估价值的50%。 贷款期限最长10年,最终期限不能超过男65周岁、女60周岁。 (五)利率及利率调整 执行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0%。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遇国家利率调整,仍执行原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国家利率调整时,从利率调整的下个季度的第一个结息日执行新的利率。 (六)还款方式贷 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 (七)商业用房的界定 写字间、办公楼、商铺、商业网点、门市房等(以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商业类用房参照此条件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