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是指我行向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或经市政府授权具有保障性住房经营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自行建设、收购或长期租赁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人民币贷款。 二、办理条件 1.收购或长期租赁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1)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还款来源; (2)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3)信用等级符合我行要求; (4)项目自有资金比例符合我行要求; (5)项目未来租赁市场前景较好,且项目出租、出售所产生的现金流能够覆盖本行贷款本息。 2.自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除满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具备四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2)贷款项目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