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可以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高优质、高效的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服务。 您需要准备的资料: 1.商业汇票原件,且汇票上没有“不得转让”和“质押”等字样; 2.贵单位与商业汇票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需要向我行提供交易合同原件以及符合税收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3.贵单位需要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 4.贴现业务申请书; 5.贵单位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贷款卡(贷款证)年检证明等材料; 6.贵单位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业务办理程序: 1.客户申请:在办理业务时,贵单位需要根据上述说明准备相关材料,并向我行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背书转让:经我行审批同意后,贵单位需要办理在商业汇票上背书转让和填制贴现凭证等手续。 3.使用资金:我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相应的资金划转到贵单位的存款账户,贵单位即可使用贴现所得款项。 其他相关说明: 1.商业汇票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2.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我行在为企业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办理商业汇票贴现时,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生成。 3.我行可以根据贵单位的需要办理卖方付息贴现、买方付息贴现、协议付息贴现、委托代理贴现和免追索权贴现业务,为客户进行短期融资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