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专项用于经营性或公益性投资项目的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贷款种类】 1.基本建设贷款。指根据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向以支持外延扩大在生产能力为目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发放的贷款。 2.技术改造贷款。指为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发新产品、老产品升级换代、降低物耗能耗等内延扩大再生产而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发放的贷款。 3.市政建设配套贷款。指根据市政规划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发放的贷款。 【贷款条件】 1.具备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2.项目立项手续已办妥; 3.具有足额、来源合法的自筹项目资本金,一般不低于30%; 4.项目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5.经我行评估认定项目建设技术、经济、财务上可行; 【申办程序】 1.借款人向我行提交书面借款申请报告,并提交我行要求的有关项目资料和借款人资料。 2.我行对借款人及投资项目进行调查、审查和项目评估。 3.经我行评审认可后签订借款合同,办妥相关抵押或担保手续。 4.我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