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定义】 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我行向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私营业主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合法生产经营周转或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性投入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固定、详细的住址或经营场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且符合本行基本信贷条件的自然人、私营企业业主(含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拥有居留权或自有固定住所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三.【贷款用途】 用于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及私营企业主正常的生产经营周转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固定性投入,包括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及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 四.【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信用贷款单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信用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贷款利率】 在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南充市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市场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之规定,综合考虑客户对我行的综合贡献度及客户风险溢价情况确定不同的利率标准。 七.【还本付息方式】 1.按月结息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的还款方式; 2.一年以上必须实行分期还款,推荐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八.【贷款担保】 可采取以资产抵押或动产(权利)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担保的方式,担保方式可任选其一,也可采取组合担保方式。其中,对优质客户可采取信用贷款方式。 九.【客户申请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类: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配偶身份证、结婚登记证。未结婚或无结婚证的,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单户贷款金额30万元以上的,需提交能证明贷款用途的资料,如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购销合同或纳税凭证或承包合同等(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特种行业许可证); 3.贷款担保资料; 4.客户经理根据该笔贷款实际情况,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客户申请 2.客户经理调查评价 3.银行审查审批 4.贷款发放与支付 5.贷款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