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定义】 农户其他消费贷款是指我行向县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房、购车以外其他消费用途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固定、详细的住址或经营场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贷款期限+借款人现龄≤60岁,且符合我行基本信贷条件的自然人。 三.【贷款用途】 用于购房、购车以外其他消费用途,如家庭装修、家庭大宗耐用消费品购置、教育、旅游的需要。 四.【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申请用途以及能够提供的担保,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其中信用贷款单户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贷款期限】 采取抵质押担保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保证担保的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信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六.【贷款利率】 在遵循中共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客户对我行的综合贡献度及客户资信评分的情况,执行不同的利率标准。 七.【还本付息方式】 1.实行按月结息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的还款方式; 2.一年期以上贷款及大额贷款实行分期还本付息还款方式。 八.【贷款担保】 本产品可采取以资产抵押或动产(权利)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担保的方式,担保方式可任选其一,也可采取组合担保方式。对优质客户也可采取信用贷款方式。 九.【客户申请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类资料,包括申请人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登记证。未结婚或无结婚证得,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证明还款能力的资料:如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情况证明书》或其他能证明收入或还款能力证明; 3.贷款担保资料; 4.客户经理根据该笔贷款实际情况,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客户申请 2.客户经理调查评价 3.银行审查审批 4.贷款发放与支付 5.贷款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