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定义】 农户汽车消费贷款指我行向县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家庭自用汽车的人民币贷款。 二.【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固定、详细的住址或经营场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贷款期限+借款人现龄≤65岁,且符合我行基本信贷条件的自然人。 三.【贷款用途】 用于借款人购置家庭自用汽车,提高生活水平。 四.【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申请用途以及能够提供的担保情况,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六.【贷款利率】 在遵循中共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客户对我行的综合贡献度及客户资信评分的情况,执行不同的利率标准。 七.【还本付息方式】 农户汽车消费贷款(含信用贷款)均应实行分期还本付息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等方式。 八.【贷款担保】 本品种采取本车抵押+第三方担保(其他资产抵押或动产(权利)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担保的方式)的组合担保方式。 九.【客户申请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类:申请人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登记证。未结婚或无结婚证的,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贷款用途证明资料: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意向书、购车首付款付款证明或存款证明或购车发票原件; 3.贷款担保资料; 4.客户经理根据该笔贷款实际情况,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客户申请 2.客户经理调查评价 3.银行审查审批 4.贷款发放与支付 5.贷款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