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定义】 个人其他消费贷款指我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房、购车以外其他消费用途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且符合本行基本信贷条件的,贷款期限+借款人现龄≤65岁的自然人(含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拥有居留权或自有固定住所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三.【贷款用途】 用于购房、购车以外其他消费用途,如家庭装修、家庭大宗耐用消费品购置、教育、旅游等的需要。 四.【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申请用途以及能够提供的担保,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信用贷款单户不超过10万元。 五.【贷款期限】 在满足贷款期限+借款人现龄≤65岁的前提下,采取抵质押担保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保证担保的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信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执行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借款人收支结余由借贷双方合理商定。 六.【贷款利率】 在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南充市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市场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之规定,综合考虑客户对我行的综合贡献度及客户风险溢价情况确定不同的利率标准。 七.【还本付息方式】 1.按月结息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的还款方式; 2.一年以上贷款实行分期还款方式,推荐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八.【贷款担保】 可采取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及以上几种担保方式组合担保形式。 九.【客户申请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类:申请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件、结婚证。未结婚或无结婚证的,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证明还款能力的资料:如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情况证明书》或其他能证明收入情况及还款能力的证明; 3.贷款担保资料; 4.客户经理根据该笔贷款实际情况,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客户申请 2.客户经理调查评价 3.银行审查审批 4.贷款发放与支付 5.贷款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