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定义】 法人客户汽车(工程机械)按揭贷款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购买单位自用车或商业运营车辆或工程机械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依法设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三.【贷款用途】 用于借款人购买单位自用车或商业运营车辆或工程机械的贷款。 四.【贷款额度】 根据借款人担保物情况及所购车辆情况,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车价值的100%。 五.【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贷款利率】 在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南充市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市场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之规定,综合考虑客户对我行的综合贡献度及客户风险溢价情况确定不同的利率标准。 七.【还本付息方式】 实行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的方式。 八.【贷款担保】 可以通过本车抵押加多种担保方式组合的形式提供担保。 九.【客户申请资料】 1.信贷业务申请决议资料(原件): (1)借款人信贷业务申请书 (2)借款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2.借款申请人基本材料(以下非特别注明均为复印件): (1)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贷款卡(证); (5)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6)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 (7)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签字样本; (8)由授权办理贷款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9)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前三年度财务报告及申请日前月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和申请日前月的财务报告;(原件) (10)新设的法人,提供验资证明; (11)其他材料,如经年检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开发企业(建安企业)资质证书等借款人生产经营必备的行政许可证。 3.贷款用途证明资料: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意向书、购车首付款证明或存款证明或购车发票原件。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客户申请 2.客户经理调查评价 3.银行审查审批 4.贷款发放与支付 5.贷款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