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定义】 提货担保业务是指我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在货物先于物权凭证到达目的地时,为其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出具承担先行放货责任的保证性文件的行为。 二.【适用对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拥有出口业务经营权的法人实体。 三.【融资用途】 用于进口企业临时短期资金需求。 四.【融资额度】 申请人申办即期信用证项下提货担保,所需资金必须全额到位,进入保证金专户;申办远期信用证项下提货担保应由申请人提供担保,金额为其提交的副本发票金额。额度以信用证付款金额为准。 五.【融资期限】 提货担保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应将担保书退回我行。 六.【融资利率】 按提货担保金额的1 ermil;计收手续费,最低每笔300元。 七.【还本付息方式】 实行利随本清还款方式。 八.【融资担保】 申请人申办即期信用证项下提货担保,所需资金必须全额到位,进入保证金专户;申办远期信用证项下的提货担保,申请人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不足部分必须提供有效担保。本信贷品种除保证金外,敞口部分授信的担保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以及上述方式的组合担保。授信担保操作流程按人民币相关规定办理。 九.【客户申请资料】 1.提货担保申请资料: (1)提货担保申请书; (2)进口信用证项下正本提单的复印件; (3)进口信用证项下商业发票复印件; (4)承运公司的到货通知; (5)信托收据; (6)其他应该提供的文件。 2.授信业务资料: 申办远期信用证项下的提货担保,实行授信额度管理,授信资料按人民币流动资金授信要求提供。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客户申请 2.客户经理调查评价 3.银行审查审批 4.出具提货担保书 5.担保书回收核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