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定义】 信贷证明是我行应申请人(投标人)的要求,以出具《信贷证明书》的形式,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满足申请人(投标人)在《信贷证明书》项下承诺限额内用于该项目正常、合理信用需求的一种表外信贷业务。 二.【适用对象】 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的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信用记录良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具有偿还《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贷款的可靠资金来源。 三.【产品用途】 支持申请人(投标人)参与项目竞标,有利于项目招标人招标成功及项目资金落实。 四.【产品额度】 《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的承诺金额由申请人与我行协商确定。 五.【产品期限】 《银行信贷证明书》有效期截止日不超过招标书确定的招标项目施工期限。 六.【产品费率】 我行信贷证明业务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在遵循监管部门法规及我行中间业务收费管理规定的原则下合理确定。 七.【客户申请资料】 1.《银行信贷证明业务申请书》; 2.资质等级证书; 3.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4.如使用招标方《银行信贷证明书》文本格式的,须同时提供招标方的《银行信贷证明书》文本格式;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办理流程】 1.受理客户申请 2.客户经理调查 3.银行审查审批 4.出具信贷证 5.发放贷款/信贷证明失效与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