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遵义市商业银行对在其特约商户购买耐用消费品的个人客户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 1、耐用消费品贷款起点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最高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且不超过所购商品价格总额的80%。其中:采取抵押方式或保证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押财产价值的80%。 2、贷款最短期限为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不同种类商品贷款期限参照如下: (1)大宗家电 2年 (2)电脑 2年 (3)健身器材 2年 (4)乐器 3年 (5)家具 3年 三.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一年(含)以下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一年(不含)以上的,实行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贷款利率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五.适用条件 1、有两城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有属己固定的住所;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年收入不低于2万元,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商业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 ; 4、在商业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存有不低于所购商品价款20%的款项(以下简称自付款); 5、借款人个人消费负债总额不超过个人年收入或家庭合计年收入的50%; 6、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