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介绍 应收工程款质押贷款是我行为建设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提供的配套流动资金贷款。 二.业务特色 解决客户不能及时获得工程拨款时的临时性资金需求。贷款操作流程立足于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借款对象 中标单位或项目建设实质控制人。 四.贷款额度 贷款总额不超过中标价的20%。 五.利率 执行基准利率或上浮 六.贷款担保要求 以中标项目应收工程款提供质押,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七.客户提供资料: 1.中标单位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中标单位对项目部的授权书; 3.项目投标建设挂靠协议; 4.项目负责人及其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合伙协议; 5.标书及合同; 6.项目工程进度及产值完成情况; 7.其它相关资料。 八.操作流程: 1.业务调查。由客户经理完成贷前调查、收集整理信贷材料、撰写调查报告和信息录入等工作。客户经理对信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业务审查。调查完毕后,提交审查人审查,审查同意后,提交支行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审批。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办理发放手续。 4.本贷款一般2-3个工作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