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种定义】 个人联合保证贷款是指由3名以上(含3名)、10名以内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业主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相对稳定的联保小组,组员之间提供连带担保,向我行申请的用于满足各组员正常的生产经营周转或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性投入的贷款。 2.【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且符合本行基本信贷条件的各专业市场或卖场的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业主。各借款人所处的行业或经营的产品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借款人相互之间比较了解,宜于组建联保体。 3.【贷款用途】 用于联保小组各组员正常的生产经营周转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固定性投入,包括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及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 |